先把「不买什么」写下来,比列清单管用

以前我挑东西爱列「想要」清单,越列越长,最后件件都想要,等于没列。

后来反过来写:不能接受的先钉死。太占地方、要手洗、得买专用耗材,三条写完,页面上一大半直接划掉。

排除项比打分快

打分得权衡,权衡就得说服自己。排除项不用排序,也不讲道理,碰上就过。我这种容易犹豫的人,用这个省下不少时间。

而且它挡住的是最要命的那类后悔——不是买贵了,是买回来用两次就嫌麻烦,塞进柜子再也不拿出来。

也别写太死

说句公道话,排除项钉得太满会错过好东西。有的限制其实是能商量的,比如「要手洗」,真遇上一件特别合适的,手洗也不是不行。所以我现在只留三条,其中一条允许自己反悔。

排除项不用排序,一条就筛掉一批。

现在挑东西,先在备忘录里写三行,写完再打开商品页。页面看着都干净了,前面那些花里胡哨的功能,自动就不进眼睛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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